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会议室办公桌椅采购项目成交公告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会议室办公桌椅采购项目
项目编号:HLZB【2021】006号
采购方式:公开询价
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1年1月25日
采购日期:2021年1月29日
成交供应商名称:安徽九洲华隆实木家俬有限公司
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: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工业园区卜子东路南侧栖霞路西侧
成交金额:149300.00元
供货期限: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
免费质保期:一年
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服务要求:详见询价文件
采购人名称: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
联系人:李主任
电 话:13805586776
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JIANGNAN中国·官方网站
地 址: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柳林路高速时代城12栋2601室
项目负责人:孙总 联系电话:15305586800
收费标准:按询价文件要求执行
公告期限:2021年 1月 29日至 2021年 2月1日(1个工作日)
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JIANGNAN中国·官方网站提出质疑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柳林路高速时代城12栋2601室四楼,联系电话:15305586800。
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。
二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1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1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三、其他
特此公告。
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
2021年1月29日